多功能廳往往兼顧著會議、培訓、歌舞演出、婚宴等多種功能,很多酒店、展覽中心、學校、政府等內部都設有多功能廳。
不同功能下的燈光運用
由于用途的多樣性,多功能廳在舞臺燈光設計上具有很多不確定性,需要結合實際情況,配合多方面需求。
作為會議廳使用時,對燈光的要求較為單一,需要干凈的暖色調及高顯色性;
用作培訓或研討會時,大多采用3200K暖白光為主;
當舉辦演出或婚宴時,則需要補充各種舞臺燈光特效設備,供表演所需。
所以一般來說,多功能廳燈光系統由常規照明燈具,如三基色燈、泛光燈、成像燈、聚光燈和特效演藝燈具如搖頭光束燈、LED效果燈等構成。與其他表演場所一樣,包含基本的面光、側光和頂光。這些燈不僅可以用于傳統正規的歌舞表演,也適合流行節目的演出。
無論何種舞臺燈具,都必須遵循安全、可靠的原則,尤其是涉及到高功率的燈具如1200W電腦搖頭燈、2000W煙機等,其高溫高熱以及重量,對舞臺人員是一個潛在的安全隱患,一定要選擇資質信譽良好的品牌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