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劇雖說聲音為主,但實際上,舞臺燈光也是歌劇中的靈魂,隨著年代的變化、科學的進步,以及人們認識和對劇目要求的不斷提高,舞臺布景也在不斷變化和改進。為了使舞臺上歌唱家及其他演員們高超的表演技巧與整個舞臺融為一體,就需要歌劇燈光來制造氣氛。
在歌劇中,燈光的創作是被音樂所激發的。舞臺燈光的亮度不僅僅是一般的照明,首先,要考慮到光的量,使舞臺有足夠的亮度,其次,要考慮到舞臺燈光的分布和色彩的調配等。對于一部歌劇的演出,其布景大而復雜、變化和移動起來很不方便,燈光的有效利用可以很好地解決這些問題。科技的進步使立體布光成為可能,用正面的燈光橋布光不再是最充分的,而是從各個角度來塑造完整的舞臺效果,以此烘托劇情。用簡單有效的燈光手段,就能與音樂完美地結合起來。利用音樂的效果吸引觀眾,并使歌劇最終變成具有創造性的聽、視、覺綜合藝術的演出。
有了新光源和現代控制技術,舞臺燈光藝術效果更加逼真、更加接近自然。如太陽光從室外照射到室內的場景,舞臺上許多場面的氣氛情調和所要表現的生活規律等都可以通過燈光色調變化、明暗變化、節奏對比得到體現,以營造真實的場景。
隨著現代照明技術的發展與進步,歌劇演出的形式不斷變化,舞臺燈光已不僅局限于滿足對環境、時空的烘托處理,而且開始涉入演員的表演,展示人物的心理狀態、思想情緒、提升演員所塑造人物的形態。燈光在藝術處理上有了新的進展,尤其在音樂和語言方面得到了較大進步。燈光藝術處理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烘托人物、揭示人物、表現人物的身份、年齡、個性、愛好、心理狀態、外部特征等。
但歌劇燈光的處理很大部分還是取決于音樂,音樂節奏的變化對燈光的影響意義重大。燈光設計師與導演和布景設計師如同在一個小組工作一樣,根據演員的演出進展,燈光師必須能隨機應變地進行創作活動。只有最密切地協作布光,才能使演出更加連貫,從而既能做到對音樂和劇情緊密配合,還能增強演出效果。